成语 | 弁髦法纪 |
释义 | 弁髦法纪拼音:biàn máo fǎ jì,简拼:bmfj 成语解释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。 成语出处: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45回:“设立筹安会事务所,传布种种印刷物,实属弁髦法纪,罪不容诛。” 近义词:
反义词:
用法: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目无法纪 英语翻译:despise legal orders 弁髦法纪成语接龙弁髦法纪 --> 计日可待 --> 待贾而沽 --> 孤特自立 --> 历历可考 --> 考绩黜陟 --> 至诚高节 --> 捷足先得 --> 得步进步 --> 不进则退 --> 退避贤路 --> 路不拾遗 --> 遗臭万载 --> 宰鸡教猴 --> 猴子救月 --> 岳岳荦荦 --> 络绎不绝 --> 絶甘分少 --> 少衣缺食 --> 实至名归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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