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语 | 不容分说 |
释义 | 不容分说拼音:bù róng fēn shuō,简拼:brfs 成语解释容:允许。指不允许分辩陈说。 成语出处:明 吴承恩《西游记》第59回:“那罗刹不容分说,双手轮剑,照行者头上乒乒乓乓,砍上十数下。” 成语造句:宝钗不容分说,笑灌了湘云一杯。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六十二回 繁体写法:不容分説 近义词:
用法:动宾式;作分句、状语;指不允许分辩陈说 常用程度:常用成语 感情:中性成语 结构:动宾式成语 产生年代:古代成语 成语谜语:禁止申辩 英语翻译:admit (allow)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 <allow of no excuse> 不容分说成语接龙不容分说 --> 说咸道淡 --> 淡而无味 --> 未能免俗 --> 俗耳针砭 --> 鞭长驾远 --> 远亲近友 --> 有负众望 --> 望梅阁老 --> 老物可憎 --> 增砖添瓦 --> 瓦缶雷鸣 --> 名下无虚 --> 虚左以待 --> 戴笠故交 --> 骄兵必败 --> 败将残兵 --> 兵未血刃 --> 认贼作父 --> 付诸度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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