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必 |
释义 | 必拼音:bì ,部首:八, 卷号:二上,反切:卑吉切 必說文解字必分極也。从八、弋,弋亦聲。 必說文解字注分極也。 段注:極猶凖也。《木部》棟極二字互訓。橦字下云:帪極也。凡高處謂之極。立表爲分判之準。故云分極。引伸爲?之必然。 从八弋。 段注:樹臬而分也。弋今字作杙。 八亦聲。 段注:八各本誤弋。今正。古八與必同讀也。卑吉切。十二部。 必说文系传分極也。從八弋聲。 鍇注:臣鍇按:孔子曰:「毋固毋必。」必,分別之極也。」 |
随便看 |
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