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拼音:lù ,部首:录(彔),
卷号:七上,反切:盧谷切
刻木录录也。象形。凡录之屬皆从录。
刻木彔彔也。
段注:小徐曰:彔彔猶歷歷也。一一可數之皃。【按】剝下曰:彔,刻割也。彔彔,麗廔嵌空之皃。《毛詩》車歷錄亦當作歷彔。
象形。
段注:盧谷切。三部。
凡彔之屬皆从彔。
刻木录录。象形也。凡录之屬,皆從录。
鍇注:臣鍇曰:「录录猶歴歴也,一一可數之皃。通論詳矣。祿、淥、盝、録、菉從此。」
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