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戈 |
释义 | 戈拼音:gē ,部首:戈, 卷号:十二下,反切:古禾切 戈說文解字戈平頭??也。从弋,一橫之。象形。凡戈之屬皆从戈。 戈說文解字注平頭??也。 段注:《攷工記》:冶氏爲戈。廣二寸。內倍之。胡三之。援四之。倨句外博。重三鋝。鄭曰:戈,今句孑戟也。或謂之雞鳴。或謂之擁頸。內謂胡以內接柲者也。長四寸。胡六寸。援八寸。戈,句兵也。主於胡也。俗謂之曼胡以此。鄭司農云:援,直刃也。胡其孑。【按】依先鄭戈有直刃,則非平頭也。宋黃氏伯思始疑鄭注。近程氏瑤田攷戈刃如劔横出而稍倨。所謂援八寸也。援之下近柲爲胡。連上爲刃。所謂胡六寸也。其横毌於柲而外出者凡四寸。所謂內倍之也。戈戟之金非冒於柲之首。皆爲之內。横毌外出。且於胡之近柲處爲三孔。纏縛於柲以固之。古戈戟時有存者。覈之可知也。說詳《通藝錄》。【按】許說戈爲平頭戟。从戈以一象之。然則戈刃之横出無疑也。横出故謂之援。援,引也。凡言援者皆謂横引之。直上者不曰援也。且戈戟皆句兵。矛刺兵。殳??兵。殳嫥於??者也。矛嫥於刺者也。戟者兼刺與句者也。戈者兼句與??者也。用其横刃則爲句兵。用横刃之喙以啄人則爲??兵。??與句相因爲用。故《左氏》多言戈擊。若晉中行獻子夢厲公以戈擊之。齊王何以戈擊子之。解其左肩。鄭子南逐子晳。擊之以戈。衞齊氏用戈擊公孟。公魯以背蔽之。??肱。以中公孟之肩。魯昭公將以戈擊僚柤。楚盜以戈擊昭王。王孫由余以背受之。中肩。越靈姑浮以戈擊闔廬。傷將指。齊??公執戈將擊陳成子。衞石乞盂黶敵子路。以戈擊之。??纓。皆言擊不言刺。惟盧蒲癸以寢戈自後刺子之言刺。葢癸與王何同用戈。癸逼近子之故言刺。王何去子之稍遠故言擊。且二人一在後一在前。相爲掎角也。若長狄僑如,魯富父終甥摏其喉以戈殺之。由長狄長三丈。旣獲之不能殺之。故自下企上以舂其喉也。自下舂其喉。計長狄長不過二丈。容旣獲之後。身横於地而殺之。摏亦擊也。《方言》曰:戈,楚謂之釨。凡戟而無刃,秦晉之閒謂之釨。或謂之鏔。吳楊之閒謂之戈。東齊秦晉之閒謂其大者曰鏝胡。其曲者謂之鉤釨鏝胡。《方言》釨鉤鏝字皆轉寫譌俗。古衹作句孑曼。云無刃者,謂無直刃也。云句孑者,謂其爲句兵,取義於無右臂之孑也。云曼胡者,取義於曲處如??領之肥大也。詳繹鄭注本無不同。所引先鄭乃不可從。 从弋。 段注:謂柲長六尺六寸。 一衡之。象形。 段注:衡各本作横。依許全書例正。弋之首一横之而已矣。先鄭云:援爲直刃,胡其孑。非也。古禾切。十七部。 凡戈之屬皆从戈。 戈说文系传平頭戟也。從弋,一橫之,象形也。凡戈之屬,皆從戈。 鍇注:臣鍇曰:「謂戟小枝上向則為戟,平之則為戈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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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