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伶 |
释义 | 伶拼音:líng ,部首:人, 卷号:八上,反切:郞丁切 伶說文解字伶弄也。从人令聲。益州有建伶縣。 伶說文解字注弄也。 段注:徐鍇曰:伶人者,弄臣也。《毛詩》寺人之令。《釋文》曰:令《韓詩》作伶。云使伶。古伶人字本作泠。泠人,樂官也。 从人。令聲。 段注:郞丁切。十一部。 益州有建伶縣。 段注:《地理志》《郡國志》益州郡皆有建伶縣。今雲南雲南府西北有建伶廢縣。 伶说文系传弄也。從人令聲。益州建伶縣。伶倫,人名也。 鍇注:臣鍇曰:「伶人者,弄臣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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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