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咠 |
释义 | 咠拼音:qì ,部首:口, 卷号:二上,反切:七入切 咠說文解字咠聶語也。从口从耳。《詩》曰:「咠咠幡幡。」 咠說文解字注聶語也。 段注:《耳部》曰:聶,附耳私小語也。【按】聶取?耳附一耳。咠取口附耳也。 从口耳。 段注:七入切。七部。 詩曰:咠咠幡幡。 段注:巷伯三章。緝緝翩翩。四章。捷捷幡幡。許引當云咠咠翩翩。而云咠咠幡幡者。誤合二章爲一耳。咠咠今詩作緝緝。毛云:緝緝口舌聲。 咠说文系传聶語也。從口,從耳。《詩》曰:「咠咠幡幡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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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