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頒 |
释义 | 頒拼音:bān ,部首:??(頁), 卷号:九上,反切:布還切 頒說文解字頒大頭也。从??分聲。一曰鬢也。《詩》曰:「有頒其首。」 頒說文解字注大頭也。 段注:《小雅?魚藻》曰:魚在在藻。有頒其首。傳曰:頒大首皃。苕之華。羘羊墳首。傳曰:墳,大也。此假墳爲頒也。《孟子》: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。此假頒爲??也。《周禮》:匪頒之式。鄭司農云:匪,分也。頒讀爲班布之班。謂班賜也。此假頒爲班也。 从??。分聲。 段注:布還切。【按】古音在十三部。符分切。 一曰鬢也。 段注:鬢者,頰髮也。引伸之頰亦曰頒。《玉藻》:笏,大夫以魚須文竹。鄭云:文猶飾也。大夫,士飾竹以爲笏。【按】須乃頒之誤。故《釋文》音班。崔靈恩作魚班。知唐初故作頒。須無音班之理。魚頒者,謂魚頰骨。《考工記》注曰之而,頰??也是也。 詩曰:有頒其首。 段注:證前一義。 頒说文系传大頭也。從頁分聲。一曰鬢也。《詩》曰:「有頒其首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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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