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采 |
释义 | 采拼音:cǎi cài ,部首:木, 卷号:六上,反切:倉宰切 采說文解字采捋取也。从木从爪。 采說文解字注捋取也。 段注:《大雅》曰:捋采其劉。《周南?芣苢》傳曰:采,取也。又曰:捋,取也。是采捋同訓也。詩又多言采采。《卷耳》傳曰:采采,事采之也。此謂上采訓事,下采訓取。而《芣苢》傳曰:采采,非一辭也。《曹風?采采衣服》傳曰:采采,眾多也。《秦風?蒹葭》采采傳曰:采采猶萋萋也。此三傳義略同。皆謂可采者眾也。凡文采之義本此。俗字手采作採,五采作彩。皆非古也。《釋詁》曰:采,事也。此言假借。采事同在一部也。 從木。從爪。 段注:此與??同意。??之訓曰:禾成秀人所收也。則??亦可云木成文人所取也。此采爲五采字而《毛詩》屢言采采與。倉宰切。 采说文系传捋取也。從木、爪。 鍇注:臣鍇曰:「會意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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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