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?? |
释义 | ??拼音:sù ,部首:??(?), 卷号:三下,反切:桑谷切 ??异体字??????說文解字??鼎實。惟葦及蒲。陳畱謂?爲??。从??速聲。 餗??或从??束聲。 ??說文解字注鼎實惟葦及蒲。 段注:此有奪。當云鼎實也。詩云:其??維何。維荀及蒲。或曰:荀作葦者,三家詩也。《爾雅》:其萌虇。今蘆筍可食者也。【按】詩其殽維何。炰鼈鮮魚。此謂鼎中肉也。其簌維何。維荀及蒲。此謂鼎中菜也。菜謂之芼。《釋器》曰:肉謂之羹。菜謂之蔌。毛曰:簌,菜殽也。菜殽對肉殽而言。凡《禮經》之藿苦薇,《昏義》之蘋藻,二南之?,皆是。《周易》覆公餗。鄭曰:餗,菜也。凡肉謂之醢。菜謂之菹。皆主謂生物實,於豆者。肉謂之羹。菜謂之芼。皆主謂孰物實於鼎者。說詳戴先生毛鄭〈詩〉考正。 陳畱謂?爲??。 段注:《周易》馬注。餗,?也。【按】鼎中有肉有菜有米。以米和羹曰糜。糜者?之類。故古訓或舉菜爲言。或舉米爲言。《正考父鼎銘》:饘於是。鬻於是。以餬余口。亦單舉米言也。許不以陳畱語爲別一義。??至??共七文皆謂鬻也。分別之則有米和肉菜之鬻。有不和肉菜之鬻。 从?。速聲。 段注:桑谷切。三部。 ??或从食束。 段注:束聲。 ??说文系传鼎實,『惟葦及蒲』。陳留謂?為??。從??速聲。 鍇注:臣鍇曰:「謂菜為蔌,義同此。葦初生,其筍可食。」 ??或從食、束。 鍇注:臣鍇曰:「《春秋左傳》曰:『以餬其口。』本當作此??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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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