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笙 |
释义 | 笙拼音:shēng ,部首:竹, 卷号:五上,反切:所庚切 笙說文解字笙十三簧。象鳳之身也。笙,正月之音。物生,故謂之笙。大者謂之巢,小者謂之和。从竹??聲。古者隨作笙。 笙說文解字注十三簧。 段注:蒙上管樂而言。故不云管樂也。大鄭《周禮》注曰:笙十三簧。【按】《廣雅》云笙十三管。亦每管有簧也。 象鳳之身也。笙,《正月》之音。物生故謂之笙。 段注:《 * 通》曰:八音,匏曰笙。匏之爲言施也。在十二月萬物始施而牙。笙者,大蔟之氣。象萬物之生。故曰笙。《釋名》曰:笙,生也。象物貫地而生也。【按】《禮經》。東方鐘磬謂之笙鐘,笙磬。笙猶生也。東爲陽中。萬物以生。是以東方鐘磬謂之笙也。初生之物必細。故《方言》云:笙,細也。竽,大笙也。故竽可訓大。 大者謂之巢。小者謂之和。 段注:見《釋樂》。孫云:巢高大。和小笙。《鄉射記》曰:三笙一和而成聲。三笙謂大者。一和謂小者也。 从竹生。 段注:列管故从竹。《正月》之音故从生。舉會意包形聲也。《韵會》本無聲字爲長。所庚切。十一部。 古者隨作笙。 段注:《通典》曰:出《世本》。 笙说文系传十三簧,象鳳之身也。笙,正月之音。物生,故謂之笙。大者謂之巢,小者謂之和。從竹生聲。古者,隨作笙。 鍇注:臣鍇按:《爾雅》注:「大笙十九簧,小者十三簧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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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