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鬯 |
释义 | 鬯拼音:chàng ,部首:鬯, 卷号:五下,反切:丑諒切 鬯說文解字鬯以秬釀??艸,芬芳攸服,以降神也。从凵,凵,器也;中象米;匕,所以扱之。《易》曰:「不喪匕鬯。」凡鬯之屬皆从鬯。 鬯說文解字注???釀??艸。芬芳攸服?降神也。 段注:攸服當作條暢。《周禮?鬯人》注,《大雅?江漢》箋皆云芬香條暢。可證也。《郊特牲》云:周人尙臭。灌用鬯臭。鬱合鬯。臭陰達於淵泉。云鬱合鬯,與下文蕭合黍稷皆謂二物相合也。《周禮?鬱人》職。凡祭祀賓客之祼事。和鬱鬯以實彝而陳之。注云:築鬱金煑之以和鬯酒。【按】此正所謂鬱合鬯也。鄭注序官《鬱人》云:鬱,鬱金香草。宐以和鬯。注鬯人云:鬯,釀秬爲酒。芬香條暢於上下也。是鬯與??之分較然矣。秬釀爲鬯。芳艸築煑爲??。二者攪和之爲??鬯。許說略同。故於鬯言秬釀。於??言芳艸。其鬯下兼言??艸者,於分中見其合。謂用秬釀及築煑之??艸合和之降神。鬯主於秬釀也。故說字形曰:中象米,匕所以扱之。又按《江漢》傳云:秬,黑黍也。鬯,香草也。築煑合而鬱之曰鬯。此鬱鬯不爲二物。又謂鬯爲香艸。皆與後來許鄭異。攷王度記云:天子以鬯。諸侯以薰。大夫以蘭芝。士以蕭。庶人以艾。《禮緯》云:鬯艸生郊。中??云:鬯艸生庭。徐氏《中論》云:煑鬯燒薰以揚其芬。皆謂鬯爲艸名。與毛說合者也。竊謂??者蘊積。鬯者條暢。凡物必蘊積而後條暢。秬釀非不可言??。香艸未嘗不言鬯也。則秬艸二物,固可各兼二名矣。 从??。 段注:音袪。 ??,器也。 段注:??部云??盧飯器。 中象米。 段注:謂??也。??卽米字斜書之。 匕所?扱之。 段注:士冠,《士昏禮》皆以柶扱醴。柶卽匕也。 易曰:不喪匕鬯。 段注:震卦辭。經言鬯者多矣。獨偁此文者。說鬯从匕之意也。與寷?等字引易同。鬯,丑諒切。十部。 凡鬯之屬皆从鬯。 鬯说文系传?秬釀鬰艸,芬芳攸服,?降神也。從凵,凵,噐也;中象米匕,所以扱之。《易》曰:「不喪匕鬯。」凡鬯之屬,皆從鬯。 鍇注:臣鍇曰:「秬,黒黍也;服,服事也。周人尚臭,灌用鬱鬯,乂、四丶象中秬及鬱形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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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