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佚 |
释义 | 佚拼音:yì dié ,部首:人, 卷号:八上,反切:夷質切 佚說文解字佚佚民也。从人失聲。一曰佚,忽也。 佚說文解字注佚民也。 段注:三字句。《論語?微子》篇。逸民。伯夷,叔齊,虞仲,夷逸,朱張,桺下惠,少連。【按】許作佚民。正字也。作逸民者假借字。佚从人。故爲佚民字也。《孟子》曰:遺佚而不怨。又以爲勞逸字。如以佚道使民是也。古失佚逸泆字多通用。石經今文《尙書》母逸字作劮。則許所不取。《廣雅》錄之。 从人。失聲。 段注:夷質切。十二部。 一曰佚,忽也。 段注:《心部》曰:忽,忘也。【按】忘之言亡也。 佚说文系传佚民。從人失聲。一曰:佚,忽。【按】忽者,猶倐忽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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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