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謳 |
释义 | 謳拼音:ōu ,部首:言, 卷号:三上,反切:烏侯切 謳說文解字謳![]() 齊歌也。从言區聲。 謳說文解字注齊歌也。 段注:師古注《高帝紀》曰:謳,齊歌也。謂齊聲而歌。或曰齊地之歌。【按】假令許意齊聲而歌。則當曰眾歌。不曰齊歌也。李善注《吳都賦》引曹植妾薄相行曰:齊謳楚舞紛紛。《太平御覽》引《古樂志》曰:齊歌曰謳。吳歌曰歈。楚歌曰豔。淫歌曰哇。若《楚辭》吳歈蔡謳,《孟子》河西善謳,則不限於齊也。 从言。區聲。 段注:烏矦切。四部。 謳说文系传齊歌也。從言區聲。 鍇注:臣鍇曰:「齊,眾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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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