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凡 |
释义 | 凡拼音:fán ,部首:二, 卷号:十三下,反切:浮?切 凡說文解字凡最括也。从二,二,偶也。从??,??,古文及。 凡說文解字注冣??而言也。 段注:冣各本作最。最者,犯而取也。非其義。今正。冣者,積也。才句切。??者,絜也。絜者,束也。絜者,麻一耑。束之成一耑也。冣??者,緫聚而絜束之也。意內言外曰?。其意冣??,其言凡也。《春秋?露》曰:號凡而略。名目而詳。目者,徧辨其事也。凡者,獨舉其大也。享鬼神者號一曰祭。祭之散名。春曰祠,夏曰礿,秋曰嘗,冬曰丞。獵禽獸者號一曰田。田之散名。春苗,秋蒐,冬狩。【按】《周禮》多言凡。六典,凡也。治典,敎典,禮典,政典,刑典,事典,目也。鄭注。言冣目者,謂其緫數也。若其他言凡祭祀,凡賓客,凡禮事,凡邦之弔事。言師掌官成以治凡。亦皆聚括之謂。舉其凡,則若网在綱。杜預之說《春秋》曰:傳之義例。緫歸諸凡。凡之言氾也。包舉氾濫一切之稱也。 从??。??,耦也。 段注:耦各本作偶。今正。一二者,天地之大數也。故从二。 从??。??,古文及字。 段注:見《又部》。及,逮也。从及者,取??束之意。浮?切。古音在七部。讀扶音切。【按】篆體右像古文及之半。而左引筆下垂。內从一,非从二也。與說解不相應。夫許旣列之二部。明言从二。不宐乖異如是。葢轉寫旣久。譌奪之由。尠有深思者。許以先篆後古籒爲經例。先古籒後篆爲變例。變例之興,起於部首。部首爲二,則从二之凡當先列。从一之凡當後之。攷定其文。當作[?二??]。冣??而言也。从二,二耦也。从??,??古文及。此下又云※,篆文[?二??]。李斯省改古文。漢人行之。故許立文必如是。妄人不知。一移一奪。乃使《倉頡》所造,千古放佚。許君凡例,委於艸莽矣。○江沅曰:右旁作乁。乃古文及之省也。??乃二之形。而以上筆引長配右也。當云从古文及省。則得之矣。 凡说文系传最括而言也。從二。二,其偶也。從??,??,古文及字。 鍇注:臣鍇曰:「一一,垂及字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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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