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?? |
释义 | ??拼音:tiāo ,部首:斗, 卷号:十四上,反切:土雕切 ??异体字??????說文解字??![]() 斛?有??。从斗??聲。一曰突也。一曰利也。《尔疋》曰:「??謂之疀。」古田器也。 ??說文解字注??![]() 斛旁有庣也。 段注:庣各本作??。今正。斛旁有庣,謂斛中有寬於方尺之處。若作有??,是斛外有物名??矣。《漢?律曆志》曰:量者,龠合升斗斛也。其法用銅。方尺而圜其外。旁有庣焉。鄭氏曰:庣,過也,算方一尺。所受一斛。過九氂五豪。然後成斛。劉徽注《九章算術》曰:晉武庫中所作銅斛。其篆書字題斛旁云:律嘉量斛,方一尺而圜其外。庣旁九氂五豪。幂一百六十二寸。深一尺。積一千六百二十寸。容十斗。及斛底律嘉量斗,方尺而圜其外。庣旁九氂五豪。幂一百六十二寸。深一寸。積一百六十二寸。容一斗。升居斛旁。合龠在斛耳上。與《律曆志》同。【按】庣旁者謂方一尺而又寬九氂五豪也。不寬九氂五豪則不容十斗。故製字从斗庣會意。 从斗。庣聲。 段注:形聲中包會意也。土雕切。二部。庣字不見於許書。今按卽窕之異體。《穴部》曰:窕,深肆極也。《釋言》曰:窕,肆也。又曰:窕,閒也。毛傳曰:窈窕,幽閒也。此以幽釋窈,以閒釋窕。窕訓肆,則爲過乎方尺。訓閒,則爲方尺又寬九氂五豪。从广與从穴同也。今篆體去其首筆則非是。《爾雅》《釋文》《玉篇》《廣韵》皆作??。 一曰突也。 段注:此卽鄭氏過也之意也。 一曰??,利也。 段注:此又一義。 《爾雅》曰:??謂之疀。古田器也。 段注:??者,《金部》銚之叚借字。銚者,田器。此云古田器者,所以明六書之叚借也。詳銚下。 ??说文系传斛旁有??。從斗??聲。一曰突也。一曰??,利也。《爾雅》曰:「??謂之疀,古田器也。」 鍇注:臣鍇按:《漢書》「量其旁有??」注:「耳也,《周禮》耳三寸,實一升。」爾雅所謂「??」,今俗作鍬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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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