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証 |
释义 | 証拼音:zhèng ,部首:言, 卷号:三上,反切:之盛切 証說文解字証![]() 諫也。从言正聲。 証說文解字注諫也。 段注:《呂覽》士尉以証靜郭君。高曰:証,諫也。今俗以証爲證驗字。遂改《呂覽》之証爲證。 从言。正聲。讀若《正月》。 段注:之盛切。十一部。【按】古音凡正皆讀如征。獨言《正月》者,隨舉之耳。 証说文系传諌也。從言,正聲,讀若正月。 鍇注:臣鍇按:孔子曰:「諌有五。」然則証爲直諌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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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