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主 |
释义 | 主拼音:zhǔ ,部首:丶, 卷号:五上,反切:之庾切 主說文解字主鐙中火主也。从 主說文解字注鐙中火主也。 段注:《釋器》:瓦豆謂之登。郭曰:卽膏鐙也。膏鐙,《說文?金部》之鐙錠二字也。其形如豆。今之鐙盞是也。上爲盌盛膏而?火是爲主。其形甚微而明照一室。引伸假借爲臣主,賔主之主。 段注:謂象鐙形。 从丶。 段注:謂火主。 丶亦聲。 段注:之庾切。古音在四部。【按】丶主古今字。主炷亦古今字。凡主人,主意字本當作丶。今假主爲丶而丶廢矣。假主爲丶,則不得不別造鐙炷字。正如假左爲??,不得不別造佐爲左也。 主说文系传鐙中火主也。從 鍇注:臣鍇曰:「卽脂燭也,鐙,瓦豆也。郭璞曰:『卽膏鐙,古初以人執燭,後易之以鐙物為主,。』今人作炷,蘭膏明燭華燈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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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