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邿 |
释义 | 邿拼音:shī ,部首:邑(?), 卷号:六下,反切:書之切 邿說文解字邿附庸國。在東平亢父邿亭。从邑寺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取邿。」 邿說文解字注附庸國。 段注:《王制》曰:不能五十里者。不合於天子。附於諸矦曰附庸。鄭云:不合,謂不朝會也。小城曰附庸。附庸者,以國事附於大國。不能以名通也。《春秋》襄十三年夏。取邿。邿者,魯附庸也。 在東平亢父邿亭。 段注:《前志》曰:東平國亢父詩亭,故詩國。《後志》曰:章帝元和元年。分東平國爲任城國。亢父屬任城國。【按】《前志》當作詩亭故邿國。許書當作東平亢父詩亭。杜預左注亦當本作詩亭。皆寫者亂之耳。邿詩古今字也。今山東濟寧州東南有故邿城。 从邑。寺聲。 段注:書之切。一部。 《春秋傳》曰:取邿。 邿说文系传附庸國,在東平亢父邿亭。從邑寺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「取邿下。」 鍇注:臣鍇按:杜預:「又,齊地也,平隂城西有邿山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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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