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摹 |
释义 | 摹拼音:mó ,部首:手, 卷号:十二上,反切:莫胡切 摹說文解字摹規也。从手??聲。 摹說文解字注規也。 段注:規者,有法度也。以注度度之亦曰規。《廣韵》曰:摹者,以手摹也。《楊雄傳》:參摹而四分之。三摹九据。或手在旁作摸。今人謂之摸??。讀入聲。實一字。摹與模義略同。《韵會》此下有謂所規倣也五字。葢庾儼黙注語之存者。倣當作放。 从手。??聲。 段注:莫胡切。五部。 摹说文系传規也。從手莫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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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