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 | 为法昧所从,以身受其弊 |
释义 | 为法昧所从,以身受其弊张耒 《读管子》出自宋代张耒《读管子》:夷吾相桓公,岂复偶际会。 注释参考为法(1).制定法律。《史记·曹相国世家》:“百姓歌之曰:‘ 萧何 为法,顜若画一; 曹参 代之,守而勿失。’” (2).成为法则。 唐 韩愈 《进学解》:“吐辞为经,举足为法。” 所从所向;所往。 唐 李正辞 《赋得白云起封中》:“岂学无心出,东西任所从。” 唐 吴筠 《游庐山五老峰》诗:“云外听猿鸟,烟中见杉松。自然符幽情,瀟洒愜所从。” 身受身受 (shēnshòu) 亲身受到;亲自承当 suffer (personally) 身受其害 “友邦”要我们人民身受宰割,寂然无声,略有“越轨”,便加屠戮。——《“友邦惊诧”论》 |
随便看 |
|
诗词名句收录1526444个古诗文名句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诗词名句的赏析及注释,是古诗文学习的有利工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