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 | 补过要汲直,草诏须陆公 |
释义 | 补过要汲直,草诏须陆公程公许 《祖饯三山赵茂实二首》出自宋代程公许《祖饯三山赵茂实二首》:煌煌洛阳城,衢术万国通。 注释参考补过补过 (bǔguò) 弥补自己的过失缺点 make amends for one’s faults by good deeds 将功补过汲直指 汉 汲黯 。 武帝 时官至主爵都尉。性刚直,敢于面折廷诤,故世称 汲直 。后代借指诤臣。《汉书·贾捐之传》:“置之争臣,则 汲直 。” 颜师古 注引 张晏 曰:“ 汲黯 方直,故世谓之 汲直 。” 唐 张说 《岐州刺史平泉男陆君墓志铭》:“ 汲直 谢病, 秦和 不医。” 宋 黄庭坚 《题王黄州墨迹后》诗:“诸君发蒙耳, 汲直 与臣同。” 草诏(1).拟写诏书。 唐 李肇 《翰林志》:“学士於禁中草詔,虽宸翰所挥,亦资检讨,谓之视草。” 唐 李商隐 《赠庾十二朱版》诗:“君王晓坐金鑾殿,只待 相如 草詔来。” 宋 欧阳修 《归田录》卷二:“ 仁宗 初立,今上为皇子,令中书召学士草詔。” (2).指拟定的诏书。 清 侯方域 《于谦论》:“使 谦 率羣臣,羣臣必从,何也? 谦 之任遇深,而羣臣所恃也。乃不闻其有此举。而草詔一传, 谦 亦唯唯署名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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