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自先秦左丘明《子鱼论战》:
二十有二年春,公伐邾,取须句。
夏,宋公、卫侯、许男、滕子伐郑。
秋,八月丁未,及邾人战于升陉。
冬,十有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,宋师败绩。
楚人伐宋以救郑。
宋公将战。
大司马固谏曰:“天之弃商久矣,君将兴之,弗可赦也已。
”弗听。
冬十一月己巳朔,宋公及楚人战于泓。
宋人既成列,楚人未既济。
司马曰:“彼众我寡,及其未既济也,请击之。
”公曰:“不可。
”既济而未成列,又以告。
公曰:“未可。
”既陈而后击之,宋师败绩。
公伤股,门官歼焉。
国人皆咎公。
公曰:“君子不重伤,不禽二毛。
古之为军也,不以阻隘也。
寡人虽亡国之余,不鼓不成列。
”子鱼曰:“君未知战。
勍敌之人,隘而不列,天赞我也。
阻而鼓之,不亦可乎?犹有惧焉!且今之勍者,皆我敌也。
虽及胡耇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明耻教战,求杀敌也。
伤未及死,如何勿重?若爱重伤,则如勿伤;爱其二毛,则如服焉。
三军以利用也,金鼓以声气也。
利而用之,阻隘可也;声盛致志,鼓儳可也。
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