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字 | ?? |
释义 | ??拼音:bì ,部首:辟, 卷号:九上,反切:必益切 ??說文解字??治也。从辟从丼。《周書》曰:「我之不??。」 ??說文解字注法也。 段注:各本作治也。今依《尙書釋文》正。《金縢》云:我之弗辟。某氏云:治也。馬鄭音避。謂避居東都。《說文》作??。云必亦反。法也。 从辟井。 段注:?字下引易曰:井者,法也。辟亦聲。必益切。十六部。 《周書》曰:我之不??。 段注:許所據壁中古文也。葢孔安國以今字讀之,乃易爲辟字。馬鄭所注者,從孔讀。不今《尙書》作弗。 ??说文系传治也。從辟、井。《周書》曰:「我之不??。」 鍇注:臣鍇曰:「井,法也,與刑同意。今《尚書》作辟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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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说文解字》内容共十五卷,其中前十四卷为文字解说,字头以小篆书写。此书编著时首次对“六书”做出了具体的解释,逐字解释字体来源;第十五卷为叙目,记录汉字的产生、发展、功用、结构等方面的问题,以及作者创作的目的。《说文解字》是最早的按部首编排的汉语字典。全书共分540个部首,收字9353个,另有“重文”(即异体字)1163个,共10516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