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 | 方收汉家俸,独向汶阳田。 |
释义 | 方收汉家俸,独向汶阳田。刘长卿 《送河南元判官赴河南勾当苗税充百官俸钱》出自唐朝刘长卿《送河南元判官赴河南勾当苗税充百官俸钱》春草长河曲,离心共渺然。方收汉家俸,独向汶阳田。 注释参考方收谓从各方面去收束、控制。《逸周书·大匡解》:“詰退骄顽,方收不服。” 孔晁 注:“方收,方方收其不服化者也。” 汉家汉家 (Hànjiā) 即汉朝 Han Dynasty (206B.C—200A.C) 汉家山东二百州。—— 唐· 杜甫《兵车行》 为汉家除残去秽。——《资治通鉴》独向见“ 独乡 ”。 汶阳田(1). 春秋 时期 鲁国 属地。在今 山东省 泰安市 西南一带。因在 汶水 之北,故名。地近 齐国 ,数为 齐 所侵夺,是 齐 鲁 两诸侯国多次发生纠纷的地方。《春秋·成公二年》:“庚寅, 卫侯 速 卒,取 汶阳 田。” 杜预 注:“ 晋 使 齐 还 鲁 。” 清 钱谦益 《费县道中》诗之一:“驱车入 鲁 弔遗黎,宗国相传事可悲……唯有 汶阳 田下水,至今流恨遶 鳬 龟 。” (2).《论语·雍也》:“ 季氏 使 閔子騫 为 费 宰。 閔子騫 曰:‘善为我辞焉!如有復我者,则吾必在 汶 上矣。’”后以“汶阳田”为归隐的典故。 汶 阳, 汶 上。 唐 韩翃 《送高别驾归汴州》诗:“久客未知何计是,参差去借 汶阳 田。”参见“ 汶上 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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