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句 | 刺史守令真分忧,明诏哀痛如父母 |
释义 | 刺史守令真分忧,明诏哀痛如父母黄庭坚 《流民叹》出自宋代黄庭坚《流民叹》:朔方频年无好雨,五种不入虚春秋。 注释参考刺史刺史 (cìshǐ) 古代官名,自汉设立本为监察郡县的官员,宋元以后沿用为一州长官的别称 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分忧[share sb.'s cares and burdens;help sb. to get over a difficulty] 分担、排解忧患,使其摆脱困境 为国分忧 详细解释(1).分担别人的忧虑;帮助别人解决困难。《晋书·宣帝纪》:“帝留镇 许昌 ,改封 向乡侯 ,转抚军、假节,领兵五千,加给事中、録尚书事。帝固辞。天子曰:‘吾於庶事,以夜继昼,无须臾寧息。此非以为荣,乃分忧耳。’” 唐 杜甫 《寄裴施州》诗:“ 尧 有四岳明至理, 汉 二千石真分忧。”《警世通言·桂员外途穷忏悔》:“ 施公 心怀不忍,一手挽住,拉到观音殿上来问道:‘ 桂兄 有何伤痛?倘然见教,小弟或可分忧。’” 蔡东藩 许廑父 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八三回:“此事本非 朝宗 所宜负责,但事已至此,也不能不为总统分忧。” (2).《汉书·循吏传序》:“﹝ 孝宣 ﹞常称曰:‘庶民所以安其田里,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,政平讼理也,与我共此者,其唯二千石乎?’” 颜师古 注:“谓郡守、诸侯相。”后因以“分忧”代指郡守之职。 唐 白居易 《贺平淄青表》:“臣名参共理,职忝分忧。” 明诏(1).英明的诏示。《史记·苏秦列传》:“臣请令 山 东之国奉四时之献,以承大王之明詔。” 宋 曾巩 《进太祖皇帝总序状》:“如赐裁定,使臣获受成法,更去紕繆,存其可采,繫於《太祖本纪》篇末,以为国史书首,以称明詔万分之一,臣不胜大愿。” 刘半农 《欧洲花园》:“但汝既思归甚切,汝民又念汝勿舍,亦终有归期耳。汝其静俟上帝之明詔。” (2).公开宣示。 清 龚自珍 《病梅馆记》:“此文人画士心知其意,未可明詔大号以绳天下之梅也。” 哀痛哀伤;悲痛。《礼记·三年问》:“三年之丧,二十五月而毕。哀痛未尽,思慕未忘。” 唐 杜甫 《杜鹃行》:“其声哀痛口流血,所诉何事常区区。” 清 百一居士 《壶天录》卷上:“哀痛之音,不堪卒读。” 曹禺 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她也同情怜惜着 愫姨 嘤嘤隐泣时发自衷心的哀痛。” 父母父母 (fùmǔ) parents 父亲和母亲的总称 父母者,人之本也。——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 具有父亲和母亲作用的人 |
随便看 |
|
诗词名句收录1526444个古诗文名句,基本涵盖了全部常见诗词名句的赏析及注释,是古诗文学习的有利工具。